从泥瓦匠到私企老总 栽进网络深渊亿元赌球家族覆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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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2:44 新闻晨报 | ||||||||
一个从建筑工地里走出的泥瓦匠,经过20余年的风雨打拼,如今已成为身价数千万元的私企老总。在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他却一头栽进网络的深渊,成为公安部网络禁赌行动重点打击对象。南京警方经过历时半年多的缜密侦查,近期一举摧毁了以这个名为陈宝林的私企老总为首的特大家族式赌球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70余人,当场查获赌资730余万元,涉案金额高达1.09亿元。
2月27日,南京市公安局正式公布了此案。 2004年4月,南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了解到,有人在南京利用互联网进行赌球活动,一场球赛赌资高达数十万元。警方随即展开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利用境外的赌球网站设置赌局赔率,吸引了众多参赌人员。 经过3个月的艰苦侦查,一个“犯罪团伙网络图”呈现在专案组面前。一条条线将密密麻麻的人名、地名连在一起,形成一张错综复杂的伞形图,而这张伞形图最后的结点,就是隐居幕后的“总代理”陈宝林。 去年7月22日是亚洲杯中国队对印尼队比赛赌局的结算日,警方将陈宝林网络赌球团伙的覆灭也定格在这一天。当晚,由200多人组成的抓捕队紧急出动,43名赌博团伙成员一一落网。当抓捕小组来到南京市中心陈宝林的住宅时,陈宝林正边喝酒边和两名来自上海的赌徒大侃“赌经”。 经过盘点,当天的行动警方共查获涉案电脑21台、银行卡80余张、汽车16辆、手机30余部、现金400余万元。 通过现场缴获的账册,警方发现现场缴获的400余万元只是这起赌球案涉案资金的“冰山一角”。 从2003年12月以来,几乎每天都有数十万元的赌资在这个赌博团伙账上进出。而随着2004年6月欧锦赛开赛,赌博团伙的“生意”也迎来高潮,每场比赛输赢都能达到50余万元,最高时超过百万。仅去年3月至7月22日,该团伙赌资累计进出就达到1.09亿元。其中,陈宝林共嬴得各级代理商及会员输球的人民币3192余万元,支付会员赢球得款及其它各项费用2960余万元,非法牟利231余万元。 去年11月25日,在公安部、江苏省公安厅的协调指挥下,南京警方再次出击,对相关涉案人员开展集中搜捕行动,又有35名涉案人员落网,并查获电脑20台、银行卡52张、汽车5辆、现金330余万元。 赌博团伙成员先后落网后,南京警方立即抽调各警种业务骨干,对涉案成员逐一隔离审查。这个以陈宝林为首的赌博集团的运作秘密一步步被揭开。令人惊讶的是,该集团居然按照企业化方式运作,内部管理相当“规范”。 2003年12月,陈宝林作为境外“宝盈”赌博公司在南京地区的一个重要股东,在数个赌球网站取得了代理账号,以坐庄赌球非法牟利为目的,在南京市多个住处设置管理赌球网络的操作平台,吸收四十余名代理商和会员大肆组织赌球犯罪活动。 这是一个以陈宝林亲戚为核心层,以其朋友为下线的金字塔型的犯罪团伙,整个网络赌球团伙自上而下延伸了四个层次: 金字塔的“塔尖”是陈宝林,他负责赌博网络与后庄的联系结算,发展总代理商、代理商和会员,掌握现金支付、回笼和信用卡结算交割。 第二层是总代理商,他们大都是陈宝林的亲属和朋友,在团伙中有明确分工,同时负责发展自己的“下线”,组织网络分支。 第三层是三级代理商,他们负责上下层间的联系,并与参赌人员直接结算赌账。 第四层是会员,是大批直接下注参与赌博的赌客。 在这四个层次中,总代理商、三级代理商主要负责上下线联系及赌账交割,其账号只能用于管理,不能直接下注参赌。能下注参赌的只有会员。除陈宝林外,各级代理商和会员都无法自行产生会员赌球账号。 为了牟取更多的非法利益,上级代理商以高额“奖金”刺激下线代理商发展下线。参赌的多为一些具有相当实力的个体户、私营业主,这些人财大气粗,对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赌注进出不屑一顾,客观上为赌球活动提供了运作空间。 为了严防有人向外泄露团伙情况,该赌博团伙按照“家族化企业”方式运作,陈宝林的侄子、小舅子、连襟、弟媳及“铁杆朋友”分兵把守各重要关口。陈宝林总负责团伙的一切行动;其亲属陈中勋负责每天上网查看赌球下注情况,向陈宝林汇报后,与参赌人员对账,指挥记账、银行卡划账交易、现金交割等具体事宜;彭某、王某、吴某等负责按指令与参赌人员进行现金交割;陈某负责按指令用银行卡与参赌人员进行赌账交割;徐某、简某等人负责赌账记录和管理。陈宝林按月付给其团伙成员1000元到20000元不等的报酬。对于陈中勋等核心成员,陈宝林还从其牟取的非法利益中按照一定的比例给其“提成”作为奖励,俨然一个“家族式赌博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