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成立中超公司已成必然趋势 足协届时成为第一股东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10:3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郝福建)去年中超俱乐部闹革命时,中国足协便答应成立中超公司,但到底何时成立、公司以什么样的方式组成却没有提及。在昨天的中超会议上,中国足协副主席杨一民表示中超公司将于今年6月30日前成立,他还透露了中超公司的模式,值得一提的是在未来的中超公司中,中国足协将成为第一大股东。

  杨一民在中超报告中描述了中超公司的初步设想,注册资金为300万元,其中中国足
协出资60万元,其余240万元由16家中超俱乐部(包括现有的14家中超俱乐部和今年中甲联赛将产生的两家中超俱乐部)各出资15万,未来两家中超俱乐部的出资暂时由中国足协代交。按照出资数据,出资达20%,每家中超俱乐部出资仅占4%,中国足协无疑是第一大股东,这意味着中国足协将在未来的中超公司中拥有更多话语权。

  据杨一民介绍,中超公司应按照协议向中超委员会支付商务收入款项,并获取代理费。中超委员会获得的商务收入,在税后按照中国足协的授权约定向中国足协提交分成、留取联赛成本,然后按照中超委员会通过的分配方案向各参赛俱乐部分配。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组建工作部门,聘用工作人员,制定规章制度,依法依章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中超公司成立之前,中超联赛的商务活动暂时由福特宝公司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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