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虽增资权威不动摇 中超公司依然“一言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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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09:35 东方网-文汇报 | ||||||||
如果说推迟中超联赛只能让俱乐部们获得些眼前小利,那么毫无疑问,中超公司成立则决定了俱乐部甚至整个联赛的长远经济利益。但此次香河会议却没有在这个关键问题上获得多大的突破。 虽然足协再三强调,拟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中超公司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成立,以便获得2006年后中超联赛商务运作及市场发展的主动权。但至今中超公司在股本构成等关键
早在春节前召开的中超商务开发会议上,中国足协就拿出了中超公司组建草案,该草案中提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其中足协占20%,16家中超俱乐部(按2006年联赛参与者数量计算)分摊剩余的80%。当时就有与会代表对注册资本金额偏低和中国足协所占股份太多提出质疑。这次香河会议上,虽然杨一民明确指出“中超公司运作的是无形资产,而非有形商品的生产企业,无需过多的注册资本,以数百万元为宜”,且下发文件中的股本构成依然没有变化,但中国足协已准备将中超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500万元,并将新方案交付俱乐部们讨论。 新方案对俱乐部们只有百弊而无一利:中国足协依然将占据公司20%的股份,而16家俱乐部的资本比例反倒下跌,从每人5%降至4%,所有俱乐部总共持股64%,剩余的16%将预备留给未来的战略投资者,目前由足协暂时持有和保管。换言之,在短期内中国足协将持有36%的公司股份,即使所有俱乐部兄弟同心、劲往一处使,也不可能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那么根据公司法规定,在公司修改章程等决策性问题上,中国足协的主导地位无人可撼。新方案对“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将由足协推选”这一条也没有任何修改的意思。 依照如今的这套方案,还有4个月就将被逼出世的中超公司无疑将成为中国足协的“一言堂”。也难怪香河会议散会后,贵为中超常委的某俱乐部老总非常不满地抱怨,“在中超公司这个关键问题上,足协又要糊弄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