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方批捕两名利用网络赌球的犯罪嫌疑人 |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14:34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咏通讯员韩蓄)昨天,市检察院二分院以涉嫌赌博罪,批准逮捕两名利用网络赌球的犯罪嫌疑人杨艺、贾栋。其中组织赌球的庄家黄某在逃,警方正在全力追捕中。 38岁的犯罪嫌疑人杨艺被捕前无业,酷爱赌博,他与黄某(在逃)是初中同学,经黄某介绍参与赌球,并为其提供赌球场所。去年1月,杨艺贷款购得朝阳区某商品房并入住。后黄某也住了进来,并在该地利用互联网设庄赌球。为方便黄某在赌球网站新宝网进行网络管理和下注
一同被批捕的犯罪嫌疑人贾栋是黄某的姐夫。2003年11月,黄某以每月2000元的工资为报酬,雇贾栋帮助处理设庄赌球的赌资结算业务,并指使其在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各办理了1张信用卡,用于与赌客之间的赌资结算。贾栋根据黄某的指令与赌客进行赌资的支付与催收款的结算,共结算赌资约1200万元,从黄某那里领取工资3万余元。 网络编辑:李亚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