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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检方批捕两名利用网络赌球的犯罪嫌疑人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14:34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咏通讯员韩蓄)昨天,市检察院二分院以涉嫌赌博罪,批准逮捕两名利用网络赌球的犯罪嫌疑人杨艺、贾栋。其中组织赌球的庄家黄某在逃,警方正在全力追捕中。

  38岁的犯罪嫌疑人杨艺被捕前无业,酷爱赌博,他与黄某(在逃)是初中同学,经黄某介绍参与赌球,并为其提供赌球场所。去年1月,杨艺贷款购得朝阳区某商品房并入住。后黄某也住了进来,并在该地利用互联网设庄赌球。为方便黄某在赌球网站新宝网进行网络管理和下注
,杨艺还为黄某购买了1台无线“路由器”。黄某则为杨艺提供了一个10万额度的下注号和密码,杨艺便开始用自己的电脑上网赌球。由于通常情况下,赌球都是输多赢少,二人还约定,杨艺在新宝网进行的赌球活动无论输赢,都记在黄某账上。2004年4月至12月间,黄某还替无收入来源的杨艺支付了房屋贷款和汽车贷款,每月1.35万元,还贷款总额约10万余元。

  一同被批捕的犯罪嫌疑人贾栋是黄某的姐夫。2003年11月,黄某以每月2000元的工资为报酬,雇贾栋帮助处理设庄赌球的赌资结算业务,并指使其在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各办理了1张信用卡,用于与赌客之间的赌资结算。贾栋根据黄某的指令与赌客进行赌资的支付与催收款的结算,共结算赌资约1200万元,从黄某那里领取工资3万余元。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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