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田亮归队的关键在哪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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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15:41 深圳晚报 |
尽管田亮已经承认了错误并且发誓要参加奥运会,中国游泳管理中心对于他的态度并不满意,用跳水队总教练周继红的话说,田亮“还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田亮喜欢把自己跟郭晶晶相比,认为自己的的问题在于自己的教练没有回到国家队。应该说这确实不是认识错误的态度,游泳管理中心实际上已经说得很明白,人家郭晶晶拿出了实际行动,而你没有拿出来。 实际行动是什么?这一点游泳管理中心似乎不好意思说,实际上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实际行动就是把应该上缴的钱交出来。 2001年颁布的《国家体育总局关于项目运动管理中心工作规范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各中心要对运动员所接广告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监督,参与商业性广告活动需经过批准;在广告收益的分配上,个人获得一半,其余分配给教练员、体育协会、运动员输送单位等。 田亮的商业活动真的很多吗?这要辩证地看。单看数量,刘翔可能不比他少;单看时间,就在田亮被除名的两天前,中国女排不是还到深圳参加商业活动? 所以,问题的关键不在数量,也不在时间,而在于你有没有按照规定把别人该得的那一半给别人。 当初游泳管理中心给了田亮和郭晶晶半年的假,他们真的不知道这半年你们去干什么?他们没有这么弱智。也就是说,游泳管理中心在某种程度上是默许田亮和郭晶晶参加商业活动的,但是前提一定是按规定上缴提成。 所以真正让游泳管理中心恼火的不是他们参加商业活动本身,而是他们独吞这些活动的收入。 现在事情已经非常明白,要想重归国家队,上缴应该上缴的那部分收入,拿出“实际行动”来是一切的前提。否则,说什么也没有用。 “生死时速”限期一月改正 本报讯 游泳中心在宣布将田亮从国家队除名的决定时,已明确表示国家队的大门仍然为他敞开,主动权掌握在田亮自己手中。 上周跳水队一位领导对于田亮回归国家队给出了两个大前提:一是上交部分商业收入;二是田亮需要自我反省。游泳中心强调,给田亮反省的时间不会太长,基本上是一个月。也就是说田亮如果在一个月内没能按中心的要求做,他将很有可能永远无缘国家队。 “顶风作案”再次接拍广告 本报讯 上周日,田亮悄悄飞抵上海,为某服装品牌拍摄广告。 据悉,该家服装品牌公司非常大手笔地请来了郭晶晶和田亮一起参与广告拍摄,要重新塑造“亮晶晶”组合。据知情人士透露,声称因病不去香港参加跳水表演的郭晶晶实际上也是去了上海。 高人支招 先退役再复出 本报讯 前国家队跳水队副总教练于芬认为,田亮如果针对训练得当,完全可以在奥运会前一两年复出。 1999年底,已经退役两年的伏明霞复出后,技术状态很快回到巅峰,最终再夺奥运冠军。 于芬说:“如果田亮在全运会后隐退或半隐退,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一两年开始恢复训练,再加上意念等方面的训练,完全可以重现辉煌。” 作者:本报记者贾志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