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亮有望回归国家队 大前提上交部分商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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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11:40 云南日报 |
云南日报网 上交部分商业收入 需要自我反省 虽然游泳中心在宣布将田亮从国家队除名的决定时,已明确表示国家队的大门仍然为优秀运动员敞开,主动权掌握在田亮自己手中。但跳水队一位领导对于田亮回归国家队给 出了两个大前提:一是上交部分商业收入;二是田亮需要自我反省。游泳中心强调,给田亮反省的时间不会太长,基本上是一个月。也就是说田亮如果在一个月内没能按中心的要求做,他将很有可能永远无缘国家队。郭晶晶不久前如愿回到了国家队,当时游泳中心对她的要求是:先按总局规定上交在奥运会后一段时间内商业收入的30%,再承认错误。郭晶晶做到了这两点,最终得到了中心和总局的谅解。而田亮虽然一直声称在与中心进行沟通,却一直没有拿出实际行动来。跳水队一位领导说:“我们已给了田亮两个月时间,但他至今没有给我们满意的答复。”其实在是否应该上交收入的问题上,很多人都有着自己的看法。跳水队的这位领导解释道:“有人把田亮跟索普作比较,我们认为不合适。我们的运动员都是国家花大价钱培养的,个人不需要作大的投资以及冒什么风险。所以,总局规定,运动员从事商业活动都要由各中心统筹安排,所得的收入也要上交最少30%作为国家培养你的回报。”对于田亮具体应上交多少钱,游泳中心的态度是只要不低于总局规定的30%,其他都“好商量”。田亮要做的第一步是先将奥运会后所有的商业合同上交。 小 文(春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