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鱼和熊掌--评田亮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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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08:08 北京晨报 |
摆在田亮面前的是个两难选择——金牌的价值和商业的价值。如果选择了前者,那么意味着失去眼前业已拥有的大把赚钱机会,甚至冒着违约的风险;而一旦选择了后者,那么结果大家都看到了。 没有人天生跟荣誉有仇,也没有人天生跟钱有仇,若把二者比喻为鱼和熊掌,都是好东西,兼得,是众望所归。像田亮这样的体育明星,作为运动员,训练比赛为国争光,固 然是国家需要的;而作为一个饱含着商业价值的公众人物,他在另一个领域所创造的收益如果也能为国家所用,又何乐而不为呢?在我国的举国体制下,国家出钱培养出的体育人才,其商业活动也全部由相关项目的管理部门统一协调,这些培养了无数世界冠军的工作人员在运动员商业价值的开发中却很可能是“门外汉”,于是运动员很大一部分商业价值被忽略甚至是浪费掉了。而这些在国际上打拼了多年的体育明星却早已接触到国外运动员“运作”自己的成功案例,于是由效仿到违规操作,便都顺理成章地发生了。 像田亮、郭晶晶或是姚明、刘翔这样蕴含着巨大商业价值的运动员,他们回报国家和社会的方式可能并不止于赛场上的一次次夺金;而把田亮挡在国家队大门之外,恐怕也不仅仅是他一个人的损失。田亮的违规固然有错,但如果我们的体育管理部门在开发运动员商业价值的操作上有更合理更有建设性的规章可循,那么田亮们能否在不违规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实现他们的双重价值从而实现鱼和熊掌的兼得呢?孟雁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