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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出台重要决议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08:02 哈尔滨日报

  新华社香河1月19日体育专电(记者 李丽汪涌郑道锦)19日在河北香河召开的中国足球协会特别会员代表大会上,中国足协新修订的《中国足协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获得通过,而另一重要议题《关于努力提高我国足球运动水平、优化联赛环境、备战08奥运会的改革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根据大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后下发执行。

  针对过去一年中超联赛和中国足球出现的诸多问题和争端,中国足协在新的《章程》 和《意见》中做了相关规定和说明。

  新《章程》明确会员协会和俱乐部“未经中国足协批准,不得成立跨地区联赛组织和俱乐部联合体”。

  新《章程》特别增加了“职业足球俱乐部”一章,明确了其性质、权利、义务和管理方面的内容。规定俱乐部承认并严格遵守中国足协章程和决定,并突出强调:在任何情况下,任何自然人或法人不能以任何手段同时控制一家以上俱乐部或其股权,违者严惩。

  在“赛事”条款中,新《章程》补充规定,中国足协为足协管辖的各项赛事所产生的所有权利,包括各种财务权利、市场开发和推广权利等的最初所有者,可根据需要独自使用,或同第三方合作,或完全通过第三方行使。

  在中国足协副主席杨一民宣读的《意见》中,足协承诺将福特宝公司负责开发联赛市场的管理工作授权联赛委员会负责开发管理。同时承诺建立中超公司,2006年开始独立运作,2005年为过渡期。在联赛商务收入分配上,现阶段比例为:足协收入占总收入的25%左右并保证足协的最低收入。

  《意见》初步决定2005年只升不降,2006年全面升降级,同时降低了中超、中甲俱乐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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