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熙东:足协公然挑战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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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9:55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管办分离和政企分开实际上早在1998年人代会就已经提出来了。当时罗干在政治局会议上指出:对于那些政府不好管、管不了或者管也管不好的,就交给市场。 中国足协在法律上的依据是“体育法”和“国际足联章程”。“国际足联章程”规定了各国联赛的所有权归所在国足协,但是同时足协应该是选举产生的,是非营利机构。而我们的足协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足协主席都是上级指派的。 中国的俱乐部辛苦折腾一年,到头来只能分到300万,而一点投资没有的足协可以留成2000万。按照股份制章程,就算足协是管理者,他们的股份也不能超过20%,而他们的分成远远大于这个比例。 我们知道,“体育法”是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但是“公司法、企业法和投资法”是大会通过的。两相对照,后者是上法,前者是下法,下法与上法抵触的时候,要绝对服从上法。而足协现在藐视一切法律法规,阎世铎不是在对抗改革,而是在挑战改革。(来源: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