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力律师回函足协诉讼委 请求驳回三球员讨薪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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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9:17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本报讯(记者杜建国)陕西国力俱乐部的常年法律顾问、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的高漫律师和仇军昨天向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发出了答辩,就陕西国力原球员赵昌宏、谷红星和王长庆向中国足协申请裁决工作合同纠纷事由作出了回复。 高漫律师和仇军表示:受陕西国力俱乐部的全权委托,作为俱乐部的常年法律顾问,他们审查了三名球员与陕西国力俱乐部的工作合同,也已经收到了中国足协诉讼委员会发 来的仲裁申请书,在认真研究了赵昌宏、谷红星、王长庆三人合同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书面的答辩书,认为国力俱乐部与申请人不存在劳资纠纷,事实上国力俱乐部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了申请人的相关费用。而申请人违背职业运动员应恪守的行为规范擅离球队,构成违约。对此,请求依据中国法律、双方合同及事实与中国足协的有关规定,驳回三人之诉求。作为陕西国力俱乐部的常年法律顾问,他们将密切关注此事,积极与中国足协诉讼委员会协商,依法维护陕西国力俱乐部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