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奥队“钱”途无量 北京奥运夺冠将获800万大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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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05:53 重庆晚报 |
本报讯 最新修改的各级国家队奖励条例中,基本确定了2008年奥运会男女国奥队的奖金。 按照该条例,男足国奥队奥运会小组赛(三场)无论胜负,奖金都是200万元,进入前八名300万元,进入前四名500万元,进入决赛600万元,冠军800万元。女足国奥队在小组赛期间没有奖金,打进八强100万元,第四名200万元,季军300万元,亚军400万元,冠军800 万元。(迟 文)网络编辑:翁正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