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新规定“棒打鸳鸯” 李玮峰转会计划已夭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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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13:39 新闻晚报 |
有关国脚资格的新规定,使李玮峰最后时刻失去加盟申花的资格 中国足协新规定的26位国脚名单最终成为李玮峰无缘申花的根源。昨天,在经过了与中国足协最后一番努力后,申花俱乐部引进李玮峰的计划在最后时刻基本夭折。 按照中国足协注册办公室有关出场时间的规定,进入2004年国足大名单的前26位国 脚中,孙祥、张玉宁、肖战波和杜威的名字赫然在列,中国足协据此认为,由于在转会条例中规定,一支球队只能拥有四名国脚,申花俱乐部已经不具备再引进一名国脚的资格。李玮峰在足协的新规定前,失去了加盟申花的机会。虽然申花俱乐部仍想引进李玮峰,但从昨天的情况来看,由于中国足协的硬性规定,他们能够引进李玮峰的希望已经变得十分渺茫,李玮峰本人也已经做好了下赛季继续留在深圳的准备,并与新东家签约。 其实,在进入转会季节后,有关国脚资格的确定一直成为各俱乐部引进内援的一大疑惑。 依据足协转会规定,“如果某俱乐部国脚人数达到了4人,那么将不得再引进具备国脚资格的球员”。为此,分管转会注册工作的联赛部副主任马成全,上周紧急与国家队领队朱和元取得了联系,目的就是敲定国脚资格。 朱和元依据上一年度的国家队比赛情况,把亚洲杯和世界杯外围赛作为确认国脚资格的两大依据。在这两项共计12场的赛事中,前后入选过国家队的球员共计35人。朱和元依据上场时间顺序,将累计上场时间在30分钟以上的球员列入具备国脚资格的行列,依照这个标准,总计有23人获得了2004年的国脚资格。如果按着朱和元所提供的23人名单,上场12分钟的杜威将不在“国脚”之列,这也意味着申花可以从容引进李玮峰。 但是,这一界定方式,却并未得到转会注册部门的认可。主要原因在于把上场30分钟作为区别国脚资格的说法,不具备合理性。 在与联赛部主任郎效农和足协副主席杨一民沟通后,注册办决定,以在亚洲杯和世界杯外围赛这两项最高水平赛事中是否上场,作为界定国脚资格的唯一原则。这也让2004年国脚范围扩大到26人,杜威凭借着在11月17日“中港之战”最后时刻的12分钟亮相,成为“国脚”。由于孙祥、肖战波和张玉宁都在这26人之列,加上最后时刻上榜的杜威,申花拥有的国脚总数已经达到4人,依照“每队不超过4名国脚”的转会规定,同样是国脚身份的李玮峰加盟申花一事,就这样在新规则面前“被判死刑”。作者:晚报记者徐明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