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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贼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8:20 东方网-文汇报

      “天下无贼”,这样的梦想只能属于有偏执狂倾向的傻根,连理想主义者冯小刚,也只能把这句口号寓意在一部与现实生活浑然无关的电影中。

      贼,固然可恨。可恨的,还有另一种人,当看着贼向身边人动手,却明哲保身,无动于衷;或者大喊捉贼,但问他贼长啥样,答曰:“是一个男人”。生活中有贼,生活中也绝不少见如此漠然之人。

      比起日常生活,早被妖魔化的足球世界,怕是要更黑暗、更丑陋些。以致于,若是比分稍高,便有人怀疑 “假球”;裁判没判某个疑似点球,就直指“黑哨”所为。当然,以上所述仅限于中国足球,以致于一些媒体诞生了场场比赛后,必要把赌球盘口分析一遍的记者;一些媒体总爱把中国球员的大号以A、B、C或者“金项链”这些古怪的方式来代替。

      我丝毫不怀疑与中国足球泡沫一同成长起来的中国足球记者们所拥有的正义感,不过每每看见一些报纸头版头条的标题写着“赌球制造悲剧”,内页却以几倍于此的版面细致分析国内外每场比赛的盘口分析与预测时,心总不由咯噔一下。

      中国足球有贼,这毫无疑问;是不是到了“处处皆贼”的地步,是一个问号。

      寰球无净土,即便英超、意甲,也有假黑丑,就连在中国赢得无数球迷的AC米兰,20年前不也因为假球丑闻身陷降级?如何堵住丑陋之源,恐怕不是光靠空口说几句“有×××卖球确凿证据”就可以摆平,不是靠悄悄宰杀一两个替罪羊、“废掉他们”就可以解决。今日是法制社会,用江湖手段治乱,只有越来越乱的可能。有了物证人证,何不寻求司法机关的帮助?要不就是贼喊捉贼。

      没有证据,就不要瞎说,不然便成了投资人们联手在长隆会议上表演的那出典型“秀”,这不是搞乱市场秩序又是什么?有了证据不说,或是非得用几个模糊不清的词汇,那是知情不报,其性质属于与贼“联手”破坏社会治安。真搞不明白,把张三李四说成“金项链”,究竟是为了一抒正义感,还是纯粹为了眼球效应?至于用“队长曾怒摔袖标、冲天一怒的某东北球队”如此复杂的表述方式来形容辽宁足球队,那又是为了什么?或许这低估了看官们的智力。

      捉贼,不是这样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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