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给予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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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08:58 每日新报 |
辛育 新报讯 昨天,针对深圳健力宝俱乐部的声明,张海本人作出了回应。 就汇中天恒举行新闻发布会并声明一事,张海发表两点声明: 1、作为健力宝足球队的铁杆球迷,对汇中天恒在三水正天公司股权归属尚未明晰之前,就倾囊资助健力宝足球俱乐部的行为深表感谢,这正是我所期待的; 2、某些人在新闻发布会中,多次对我本人进行诽谤。我将拭目以待,如汇中天恒能遵守其诺言,尽快补发健力宝足球俱乐部球员工资,我将不追究其诽谤的法律责任;如果不能遵守承诺,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另外,张海的律师吕涛昨天也就此事给予了三点回应。 吕涛认为:第一,绝对没有“张海被立案和被监控”这样的事。第二,如果没有被立案或被监控,健力宝俱乐部在新闻发布会上这么讲,就已经构成诽谤,是一种严重的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第三,假设是被立案、被监控,健力宝俱乐部的律师这样讲也是没有法律素养的。因为被立案或者被监控属于公安部门的侦查秘密,应该保密。所以这个时候,说立案或者说被监控,都是毫无法律素养的。这样讲,实际上是一种泄露或散布侦查秘密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没有基本法律素养的。 对于健力宝俱乐部提出的“不允许张海以俱乐部的名义进行任何欺骗活动,否则将追究张海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吕涛律师表示不知道声明中所说的欺骗行为是指什么。辛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