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不应该遗忘 龚建平:死犹未死的“黑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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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16:59 新华网 |
公元2004年7月12日,这一天中国很多媒体都在醒目的位置刊发了这样一条消息———《“黑哨”龚建平病故》。文中说,因受贿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的原国际级足球裁判龚建平,在服刑期间死于血液病引发的并发症,时年44岁。龚建平,这位中国足球史的“黑哨”第一人就这样走完了自己的人生旅程。尽管有些另类的味道,但是龚建平之死绝对是今年中国足坛最令人关注的新闻之一。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因病故去,即意味着案件执行的终结。然而,随着对龚建平去世这一事件报道的深入,似乎有种声音越来越强烈,认为“龚建平死得有点冤”、“龚建平为足球圈里的很多事儿背负了太多的责任”,甚至连当初揭发龚建平的反黑人物也对他的去世表示了叹惜之情。那么龚建平到底冤不冤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无论如何,龚建平收受贿赂的行为于法不容。法院的判决书上写得明白:2000年至2001年间,龚建平“先后9次收受钱物,共计人民币37万元。”37万的数目,按正常宣判其实不止10年徒刑,也正因为他主动交待,才得以减刑。从这个意义上说,龚建平入狱是咎由自取。 既然法律是公正的,判决也是公正的,为什么大家对于龚建平的去世却给予了相当大的同情呢?从比较肤浅的层次上来看,是其结局的过于悲惨使得大家不愿意对其太过指责。龚建平并没有犯下十恶不赦的大罪,却在入狱不久后患上了可怕的血液病。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曾经强壮得能够轻松在12分钟跑测试中过关的他,便被疾病折磨得皮包骨头了,这样的结局的确令人扼腕。 但从更深的层次上看,这是外界对中国足球反黑行动半途而废的结果心生不满。中国足球的反黑风暴在逮捕了龚建平之后便再没有了大的动作,这一点非常令人失望。毕竟扫黑的初衷不是拿龚建平一个人开刀问斩就能够完事的。要知道,再幼稚的人也不会相信中国足坛只有龚建平这么一个“黑哨”。而就是这个“黑哨”也还存在着悔过之心。他曾主动写了一封《一个执法过杭州比赛裁判的自白》,并且退回了4万块钱人民币。而正是这两样儿东西成为了控告他的呈堂证供。一个尚有“良知”的“黑哨”最后却落得这样一个下场,不由得令人可悲可叹。 作为个案来看,龚建平因为收受了贿赂而被判入狱10年,这是我国司法机关经过细致缜密的取证调查后,根据我国法律所做出的公正判罚。这一点是没有任何商量余地的。然而,如果我们将龚建平放入中国职业足坛假、赌、黑等丑恶现象的大环境中来,我们只能说龚建平的所作所为多多少少受到了环境影响。被捕前,在大学体育系教书的龚建平被学子们称为好老师。在社会上,龚建平被朋友们称为一个好人。是什么原因使这样一个人堕落成阶下囚了呢?这其中除了龚建平自身抵抗力较差的原因外,想必也有大环境的影响。换言之,中国足坛整体环境的恶劣是造成龚建平悲剧命运的始作俑者。正如一位圈内人士所言:“龚建平不会是惟一收钱的裁判,也不会是收钱最多的裁判,但是他的下场却是所有人中最惨的。这才是他个人的可悲之处。” 龚建平的下场是可悲的。但更可怕的是,外界并没有看到龚建平的入狱在中国足球圈里引发“拔出萝卜带出泥”的结果。更确切地说,不仅泥没有带出来,甚至是在此之后便一点动静也没有了。当初,各方面为了调查取证下了非常大的力量,当事人顶着巨大的压力,而最后的结果却是仅仅自己冒出的一个龚建平便完事大吉了。这种不彻底的扫黑行动根本不可能具备足够的震慑力。我们可以看到,在龚建平东窗事发之后,中国足坛仍然是一片乱糟糟的景象。如果说有改变,那就是大家在指责裁判的时候,使用“黑哨”这个词语时显得更加理直气壮了。 2003年1月29日,龚建平以受贿罪被判入狱10年。从那时开始一直到现在,近两年的时间过去了,尽管中国足球的环境是越来越乱了,越来越脏了,但却再没有一位足球圈内人士步其后尘,难道真的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司法的再次介入就这么难吗?被正式界定为“黑哨”的龚建平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但是中国的球迷,甚至包括俱乐部的老板们并没有就此认定“黑哨”已经离开了中国足球,这算不算是中国足球的的悲哀呢?更令人感到不安的是,“黑”如今已经发展成为了“赌”。赌球已经成了祸害中超的第一毒瘤。以前有“黑哨”,现在则出现了“赌哨”这一名词儿。甚至每逢比赛,大家便言必称“盘口”。中国职业足球糜烂至此,但却再也没有抓一个张建平或者是李建平出来。法律的威严迟迟难以再次生效。面对这样的结果,如果龚建平九泉之下有知的话,他肯定会死不瞑目的。(王耀铭杨先华) 龚建平事件回放 2001年12月,一封名为《一个执法过杭州比赛裁判的自白》的信被摆到浙江省体育局和绿城俱乐部负责人案前,这是一位自称“还有良知的裁判”寄来的,信件中还夹有4万元钱,当时就有人推测此乃龚建平所为。2002年1月15日,上海某媒体突然抛出一份所谓的“黑名单”,龚建平等裁判员赫然在列。 2002年3月15日,龚建平被北京警方从家中带走。并关押在北京市公安宣武分局看守所,龚建平的被刑拘意味着“扫黑”向纵深发展。 2002年4月17日,北京市宣武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企业人员受贿罪”正式批捕龚建平。在公布的证据中,龚建平在执法绿城队的两场比赛中受贿10万元。逮捕龚建平标志着“扫黑”进入实质性阶段。 2002年9月16日,龚案依法由公安宣武分局移交给该区检察院。10月9日,龚妻被告知案件已移交给检察机关。10月12日,王冰第二次与当事人龚建平见面。 2002年10月16日,因证据不足,龚案被宣武区检察院退回公安宣武分局补充侦查。11月16日,分局第二次移交龚案。12月24日,检察院认定了龚案的涉嫌犯罪调查,但因为司法管辖问题,宣武区检察院和法院进行了长时间的磋商。 2003年1月15日,宣武区人民法院正式决定受理“龚建平涉嫌受贿案”,并依法及时通知律师王冰。24日,王冰在指定地点第四次见到了龚建平。 2003年1月29日,宣武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龚建平涉嫌受贿案,法院当庭宣告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龚建平有期徒刑10年。 2003年3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龚建平的上诉,维持原判。 2004年7月11日,龚建平因病在北京304医院去世。(来源:北京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