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抢劫抢夺者可当场击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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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09:30 城市快报 |
城市快报/综合消息据《羊城晚报》报道,前日,浙江省公安厅对全面打击街面“两抢”(即抢劫抢夺)犯罪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到12月初,该省因“两抢”损失的金额超过一亿元,平均每起案值超过两万元。据透露,浙江警方将对暴力抢劫不听警告的疑犯使用武器予以制止。 记者还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公安厅正在加强与检察、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共同研究解 决法律适用问题。据透露,依据相关规定,人民警察在遭遇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等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下,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依法使用武器予以制止,直至将犯罪嫌疑人击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