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育报:刘建生放弃听证的憾事与好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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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8:54 中国体育报 |
法律界有个著名的口号: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坚决捍卫你表达这个观点的权利。辽足球员刘建生没有参加与自己有关的兴奋剂检测听证会,专家因此替他惋惜。惋惜之余,就这件事也应引起我们的一些思索。 听证制度,是法律发达国家普遍施行的一项法律程序,是为了保证最后的法律判决更准确、公正的前期程序。而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这权利就包 括申辩、追诉等。听证制现在不仅在我国的法律活动中得到采用,就连一些行政部门在决策前,也已广泛实行了听证制,最近的例子就是世遗门票调价前的听证。而对刘建生涉嫌兴奋剂的听证会,刘之所以未到场,具体原因虽不得而知,但对于这项新的法律程序他并不熟悉应是无疑的。因为,正如沈阳反兴奋剂专家所言,这项制度的设立,也是随着我国成为《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签约国后,便需与国际接轨之处。但是,这些以前对我们还是完全陌生的。由于陌生,刘建生放弃了他应享的权利,这是件憾事,但另一方面也是个好事,因为通过一次放弃,却使他和我们的运动员们都学到了一项新知识,知道了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如何利用听证制度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再进一步,对我们的相关体育部门来说,是否也应举一反三,看看随着我国与国际体育的接轨越来越紧密,我们还有什么新东西、新政策及新法规,对广大运动员仍是个盲区呢? 作者:史 明 (来源:中国体育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