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坛律师事务所徐律师:不认为刘翔告侵权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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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10:04 沈阳今报 |
特约记者王俊彭信琼今报北京电昨天,北京天坛律师事务所的徐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想连带中友百货告上法庭似乎没有什么道理。我的观点就是刘翔告《精品购物指南》侵权似乎并不成立。” 他解释说:“首先认定是否侵权有一个认知度的问题,这个尺度很难判断。《精品购物指南》在使用这张照片上既然是通过合法途径付费购买的,我想那他就应该拥有对该照 片的合法使用权,而且图片下面的广告同图片有着比较明显的分界,应该说是分离的,我想看了这张图片不会有太多人认为刘翔在做这个广告。因此我分析侵权似乎不能成立。”记者目前已经采访了好几位律师,有认为侵权的也有认为不是侵权的,相信到开庭时,法庭会作出一个令人信服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