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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获准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


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11:31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记者谢登科)从12月1日起,包括西安和沈阳在内的五个城市将允许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从而使外资金融机构在华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扩大到中国的西部和东北地区。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为履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中国决定进一步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在此前已开放上海、深圳、 天津、大连、广州、珠海、青岛、南京、武汉、济南、福州、成都和重庆等13个城市的基础上,将开放地域扩大到昆明、北京、厦门、西安、沈阳,从而使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城市增加到18个。为促进我国西部和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西安和沈阳提前一年开放。

  刘明康说,在新开放的上述五城市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所在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提交经营人民币业务申请,由其直接转报中国银监会审批。已经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金融机构,可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范围扩大到上述五城市。

  据新华社电从12月1日起,中国银监会对外资银行在我国西部和东北地区设立机构和开办业务的申请,在审理时设立绿色通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自2005年1月1日起,将允许外资银行经向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后,在其已获准的客户对象和业务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从事代理保险业务。银监会将在坚持审慎标准的前提下,加快对外资银行设立同城支行、开办人民币业务及衍生产品等业务的审批,为外资银行在华发展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

  截至11月末,共有19个国家和地区的62家外资银行在我国设立了204家营业性机构,其中105家已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外资银行规定范围内经营的业务品种已超过100种。西安市商业银行已获准引入加拿大丰业银行和国际金融机构IFC参股,是第一家接受外资参股的西部地区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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