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联赛产权经营权分离 “造反派”上书还是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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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03:52 东方体育日报 |
11月中旬,中国足协在自己的官方网站征求深化中国足球改革的建议。借此机会,实德、国际等俱乐部分别向足协提交了内容大同小异的“提案”,其目的还是:联赛产权和经营权从足协分离出来,由各投资人组成经营管理机构组织经营中超联赛;而中国足协则“行使行业指导监督权,从宏观制定政策法规,搞好青少年培养、国家队建设,为中超联赛提供市场环境”。 中国足协在官方网站上征集的意见包括四个方面:1、如何进一步理顺中国足协、省市会员协会与俱乐部三者之间的关系;2、如何进一步完善足球系统分级管理体制;3、如何进一步加强省市会员协会的建设;4、如何进一步明确省市会员协会的管理职责。俱乐部的回函则都集中在第一个方面,而“造反派”则利用这个机会再次向中国足协重申了自己主导联赛的要求。“造反派”里,已经由上海国际、大连实德、青岛颐中、四川冠城四家俱乐部的反馈意见到达了中国足协。有意思的是,“造反派”内的各家俱乐部的意见高度一致,都做到了“一个声音说话”,甚至到了只有落款俱乐部名称不一致,其他所有内容一致的地步。 “造反派”发给中国足协的提案首先还是着眼于“改造”中超联赛。“造反派”认为,目前中超联赛球市萎靡,环境恶劣,效益低下,已经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职业改革十年,职业联赛存在三方面问题:竞技水平没有本质提高;足球经济水平徘徊不前,联赛价值贬值;联赛丑恶现象在社会上影响恶劣,联赛形象遭到极大损害。 他们提出的要求还有:“把中超联赛的产权、经营权从中国足协分离出来,交给由俱乐部投资人组成的经营管理机构,组织经营中超比赛。中国足协行使指导和监督权,从宏观上制定政策法规,搞好青少年培养和国家队的建设,为中超联赛提供市场环境。”“造反派”表示,中超联赛的管理机构,应该是“由全体俱乐部共同投资成立中超公司”,这个公司的任务就是承办中超联赛,并对其进行产业化、市场化运作。“投资人”明确要求联赛的主导权:联赛应该明晰四权(所有权、经营权、监督权和管理权),由中超公司运作联赛,保护投资人权益。他们提出的原则是“谁投资,谁决策,谁管理,谁承担风险”,要把中国足协排除在中超联赛管理体系之外。 对足协,“造反派”的希望是:不能直接掌控中超联赛,使联赛成为足协的“大金库”;不能过问中超联赛的具体事务,中超联赛具体事务只有12家中超俱乐部才有表决权,足协只应有一票否决权;实现民间化、实体化,作为行业协会为行业成员服务,行使行业监督权,搞好场馆基础建设、青少年培养、足球群众运动的普及和推广,负责裁判员和教练员等足球从业人员的培养规范,运用举国体制搞好国际赛事。 对于联赛中的各种问题,“造反派”也提出了自己的解决办法。“假球”问题,他们认为应该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各俱乐部要行业自律、制定科学合理的联赛规则、司法介入、成立全国性的体育仲裁委员会;贿赂裁判问题,“造反派”提出:实现裁判职业化、加强裁判的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教育、俱乐部之间达成不贿赂裁判的共识、司法介入、还有全国体育仲裁委员会。一些俱乐部还提到了解决关联关系的问题,不过他们把问题全部推到了国家体育总局,要求首先成立全国性的体育仲裁委员会,其次是国家体育总局内部设立体育裁决部门。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