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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翔为肖像权索赔125万


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09:19 沈阳今报

  今报讯奥运冠军刘翔赛场上跨栏冲刺的镜头人们再熟悉不过了。而这个曾经铺天盖地的“画面”如今却惹上了官司。京城某知名报纸及其网站经营者、商标持有人,还有中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因使用跨栏冲刺镜头一齐被刘翔告上法庭,并被索赔125万元。昨天,海淀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刘翔在起诉书中称,今年10月21日,该报纸第80期(总第1003期)封面出现了他跨栏 镜头的图片,并为中友百货第6期购物节做封面广告。该报纸及其网站经营者、中友百货未经他同意,且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侵犯了他的肖像权。刘翔除要求法院判令四被告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外,还索赔125万元。

  刘翔的教练孙海平表示,那期报纸出版前,该报社曾向田管中心表示,愿出资用刘翔做封面。田管中心就此向刘翔征求意见,但被刘翔拒绝。不久后,田管中心见到了这份以刘翔“跨栏镜头”为封面的报纸。刘翔获悉此事后比较气愤,因为不知情者还以为他与对方私下达成了什么协议。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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