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刘翔状告媒体索赔125万 专家认为已经构成侵权


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03:04 北京娱乐信报

  记者昨天获悉,雅典奥运冠军刘翔已经以侵犯肖像权为由,一纸诉状将一家京城知名媒体以及媒体网站经营者、该媒体商标持有人和北京中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刘翔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停止使用原告肖像,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25万元。目前该案已经立案,但开庭时间尚未确定。

  原告刘翔在起诉书中称,今年10月21日,该知名媒体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在 封面出现其跨栏镜头的图片,并为中友百货第6期购物节做封面广告。之后该媒体网站又刊登了这期报纸的封面。由于该媒体的传阅度以及网站的访问量很高,因此这给刘翔的肖像权造成较大侵犯。此外由于该媒体名称已经注册为商标,其商标持有人也应对商标使用人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刘翔将该媒体以及网站经营者、商标持有人和中友百货一起告上海淀法庭。

  刘翔:官司已委托田管中心处理

  由于刘翔的教练孙海平刚做完手术不能说话,因此记者昨天采访了刘翔的另一位徐姓教练。徐教练告诉记者,目前刘翔已经将官司委托给田管中心处理,因此目前身在上海的刘翔并不知道官司在北京的进展情况。但他表示,这是非常清楚的侵权事件,刘翔希望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徐教练同时告诉记者,除了这一事件,还涉及另外一起侵权事件,而在这一事件中被侵权的还有邢慧娜等田径运动员。他说,刘翔等运动员有可能会对这一事件也提起诉讼。

  田管中心:坚决维护刘翔权益

  昨天,田管中心副主任王大卫告诉记者,田管中心已经受刘翔委托为刘翔打这场官司。田管中心对此的态度是坚决支持刘翔,坚决支持刘翔维护自己的肖像权。

  王大卫说:“刘翔委托的律师也是田管中心的法律顾问,索赔125万元是律师根据刘翔的名气以及受侵权造成的影响等方面算出的数额。”但他对官司的前景并没有作出什么表态,只表示,希望法庭能够作出一个公正的判决。

  被告媒体:尚未接到起诉状

  被告媒体的法律方面负责人陆小姐昨天下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是直到下午才听说这件事,但报社尚不知道这件事。她说:“我不知道刘翔认为我们哪方面侵权,我们也尚未接到起诉状,因此无法对此作出什么答复。”

  中友百货:听说了这件事

  昨天中友百货的法律方面负责人表示,由于目前尚未接到起诉状,因此他们无法对此作出什么表态,一切只能等到接到起诉状再说。

  律师:应该构成了侵权

  昨天,京城一位多年从事民事纠纷案件的知名律师告诉记者,该媒体的做法应该构成了侵权。

  这位律师解释说,判断是否构成侵犯肖像权应该主要从两方面判断,一是是否使用他人肖像,二是是否以赢利为目的。从这两个角度来说,该媒体封面在刘翔跨栏的照片下安置广告,看起来似乎是刘翔跨越广告,应该说是不合适的。但他同时表示,索赔125万元这样的高价显然有些过高了。

  信报记者王俊彭信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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