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中超俱乐部欲"弹劾"足协 中国足球改革找不着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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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12:08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1月22日电新闻晨报消息,中超联赛濒临崩溃,国字号球队水平连年下降,始于十年之前的中国足球改革,显然是走上了歧途。那么,接下来的路应该往哪里走呢? 由七家俱乐部组成的中国足球“改革派”的动机,受到了记者采访的一些专家的严重质疑,他们提出的改革倡议,也被认为是不符合中国社会实情。在北京掀起的这一轮“为中国足球未来指路”的浪潮过后,我们还是找不到北。 “很多老板并没亏” 来自国家体育总局信息中心的林显鹏,对包括足球产业在内的体育产业有着深入的分析与研究。他说:“足球联赛就是一个巨大的平台。投资搞足球的老板中,有一部分是看中了良好的营销性。通过足球这个有效的载体,将自己的品牌得到更大程度的推广。” 通过林显鹏的考察,他得出了投资足球的老板获利的3种渠道。“一是通过俱乐部的经营获得收益。这一块由于目前联赛的市场还不完善,收入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但是不是现在一些俱乐部说得那么少,我现在也不知道,因为我们没有看到过相关的报表。另外,中国的财务制度还不是很规范,企业存在着虚报、瞒报等情况。第二块是通过搞足球,给品牌带来巨大的广告效应。这几年里,实德集团的发展非常快,是不是跟他搞了足球有关,值得探究。还有就是因为搞足球,地方政府给予的扶持政策,比如给地皮,免税等等。”林显鹏由此得出的结论是,搞足球的很多老板并没有亏。 然而,人的胃口真是会越来越大,吃着碗里的,会想着盘里的。对国外联赛非常熟悉的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陈玉宇说:“作为商人,他肯定要尽可能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当他发现不能够获得足够的利益的时候,他就会有所动作,比如退出。” 由此可见,徐明们的投入并没有打了水漂,只是一部分利益是以一种变相的方式获得的,如今他们“揭竿而起”,一定程度上是出于资本的本性,带有很大的局限性。 踢开足协不合法 张海代表改革派提出了改革分4步走的长达20年的蓝图。“第一步我们在1994年就已经完成了,就是地方足协与联赛的分离;现在我们在走第二步,要完成中国足协与联赛的分离。” 这样的目标,在现有的环境下是否可行呢?陈玉宇在欧美呆过很长时间,思想比较前卫和开放。他认为理想的联赛模式就是由投资人自己来搞联赛。然而,面对客观现实,他也表示,由于体育法的限制,这是绝不可能的。“根据体育法的规定,这样的比赛一定要受到政府部门的监管,当然这客观上造成体育市场缺乏一定的自由度,但要改变相关的法律规定,这又谈何容易。” 在足球体制改革研讨会上,改革派给每一位与会的专家发了一份材料,林显鹏在看过了这些材料后对记者说:“他们说要管办分离、政企分开,这没有错,但是,从他们提供的材料和与他们的交流来看,他们的实质目标是踢开足协搞改革,这是缺乏有效根据的。” “我们联赛的权利是不是中国足协的?我个人认为这个权利应该是归足协所有,这从法理,从国际足联,从体育法的规定来看,应该都是没有异议的。当然至于经营权、管理权,我看未必。奥运会就是非常明显的例子。奥运会的权利,国际奥委会明确规定是他的,但是奥运会运营的权利是组委会的,除电视转播权外,经营的权利也是组委会的。”林显鹏说:“从这个角度说,我们的联赛确实需要改革,但是是不是按照徐明他们说的,我看值得研究。” “改革不应疾风骤雨” “穷则思变”,中国足球已经到了不得不改变的时候了,这也是在足球体制改革研讨会上,与会的10位专家的共识。然而,怎么改,我们的路又在哪里呢? 陈玉宇说:“理论上面的探讨是容易的,但根据实际情况,你要找到一条路并不容易,至少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找到。也许只能是一边走一边摸索,从而找到一条适合我们的道路。” 林显鹏也只能提出一个大致的概念,他说:“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联赛运营模式,不可能照办照抄谁的。在我看来,中超公司需要成立,但中国足协必须在这里面享有一定的权利,而且这个权利应该是比国外的管理机构在他们的联赛中所享有的权利要大。”林显鹏同时强调:“中国的体育改革,应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应该是疾风骤雨似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