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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家俱乐部进入改革小组


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09:0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G7致体育总局的公开信》摘要

  尊敬的国家体育总局领导:

  自中国足协提出中超改革小组成员构成,俱乐部方面采用“5+2”进入的方案,且未对改革小组的议事规则和表决程序给予明确后,北京国安、大连实德、上海中远、青岛颐中、 深圳健力宝、四川冠城、辽宁中誉七家俱乐部投资人明确表示了反对意见,并在11月9日中超俱乐部投资人第二次联席会议上,就中超深化改革工作小组成员构成及表决程序的问题,联合向中国足协提出书面建议如下:

  一、十二家中超足球俱乐部的投资人或其代表都应当成为中超改革工作小组的成员。

  二、工作小组中不论有多少名成员,都只能由十二家俱乐部享有表决权,而足协享有一票否决权,即最终决定权。

  根据法规条文,我们请求体育总局领导尽快研究我们的合理诉求,并督促中国足协予以落实,以明确和保障我们中超俱乐部投资人参与改革的主体地位及其合法权益,促使中国足球职业联赛体制改革早日步上良性发展轨道。

  以上意见妥否,请总局领导研究并盼及早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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