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君子致总局公开信抛出两条建议 保留足协否决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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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05:55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记者胡锐凯) 昨天,以大连实德俱乐部为首的七君子,给国家体育总局发了一封公开信,明确表示了对前阶段中国足协提出的“5+2”方案的反对,认为该方案没有征求各俱乐部意见。北京国安、大连实德、上海中远、青岛颐中、深圳健力宝、四川冠城、辽宁中誉七家俱乐部投资人明确表示了反对意见,要求更改中超改革小组。昨天,七家俱乐部联合向体育总局提出了书面建议。 在书面建议中,七家俱乐部认为中国足协不讲法治,不讲民主和科学决策,政策水准和执政能力低下的官僚主义作风和霸王派头,是中超职业联赛混乱无序和中国各年龄段国家队全面溃败的根本原因,而且对正在进行中的中国足球改革造成极大危害,极有可能将其引入歧途。 在公开信中他们建议: 一、十二家中超足球俱乐部的投资人或其代表都应当成为中超改革工作小组的成员。 二、工作小组中不论有多少名成员,都只能由十二家俱乐部享有表决权,而足协享有一票否决权,即最终决定权。 理由: 第一 只有这样做才符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改革必须在法治轨道内进行,必须保护自然人、法人的合法权益的精神。 未来联赛无论怎样改革和设计都是由俱乐部成为投资主体。根据我国《宪法》和《公司法》中关于投资主体权益的规定以及根据市场经济运作的基本原则所有中超俱乐部都理应具有对未来联赛改革方案发表意见的表达权和初始表决权。以任何理由排斥任何一家俱乐部在工作小组之外都是对其合法权益的不尊重并构成实际侵权因而是不妥的。 第二 由于足协具有一票否决权和最终决定权。因此,实施上述两项措施不但不会损害足协的领导地位而且会有助于足协加强民主执政和科学决策有助于提高各俱乐部参加改革设计和实施改革方案的积极性 减少扯皮和提高效率并有助于改善足协的公众形象进而有益于推进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