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给体育总局公开信 状告足协改革派急着“抢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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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1月21日23:19 时代商报 |
周六中超俱乐部投资人联席会结束后,7家俱乐部的代表并没有离开北京,他们还在继续对第四次投资人会议进行商讨以及做出了致体育总局的公开信,请求督促足协更改中超改革小组的组成及表决程序。 自中国足协提出中超改革小组成员构成,俱乐部方面采用“5+2”进入的方案,且未对改革小组的议事规则和表决程序给予明确后,7家俱乐部投资人明确表示了反对意见,并 在11月9日中超俱乐部投资人第二次联席会议上,就中超深化改革工作小组成员构成及表决程序的问题,联合向中国足协提出书面建议。建议包括两方面内容:一、12家中超足球俱乐部的投资人或其代表都应当成为中超改革工作小组的成员。二、工作小组中不论有多少名成员,都只能由12家俱乐部享有表决权,而足协享有一票否决权,即最终决定权。7家俱乐部认为,只有这样做才符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改革必须在法治轨道内进行,必须保护自然人、法人的合法权益的精神。由于足协具有一票否决权和最终决定权,因此,实施上述两项措施,不但不会损害足协的领导地位,而且会有助于足协加强民主执政和科学执政,有助于提高各俱乐部参加改革设计和实施改革方案的积极性,减少扯皮和提高效率,并有助于改善足协的公众形象进而有益于推进改革。同时他们还认为,中国足协自接到上述建议书后,不与他们进行任何沟通,不作任何解释,依旧公布了原有小组构成方案。中国足协这种做法是旧体制弊端的必然体现,它不但是中超职业联赛混乱无序和中国各级国家队全面溃败的根本原因,而且会给正在进行中的中国足球改革造成极大的危害,极有可能将其引入歧途。 7家俱乐部给体育总局发出这样的信,其用意可见,他们已公然向中国足协反抗,誓要夺回自己的权利。但此举能达到怎样的效果还要视体育总局方面的最后态度。 时代商报特派记者赵虹电自北京 改革派与专家共同为中国足球“支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