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乐恒先养活自己再实现人生价值 向往08年残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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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15:50 北京晚报 |
曲张事件回顾 2000年4月26日晚,曲乐恒与队友张玉宁等人驾车外出,归途中发生严重车祸。 2001年3月29日,曲家在沈阳天都饭店召开新闻发布会,声称车祸不是意外,而是张玉宁和黑社会一手导演的,表示要追究张玉宁刑事责任。 2001年4月19日,被曲家称为黑社会头目的边锋以诽谤罪对曲乐恒提出民事诉讼。 2001年6月8日,边锋状告曲家诽谤一案正式开庭,但没有结果。 2001年10月19日,受曲乐恒委托的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正式递交要求追究张玉宁刑事责任的自诉状,但被驳回。 2003年3月中旬,曲乐恒被鉴定为一级伤残。双方的民事调解及诉讼提上了日程。 2003年10月24日,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曲乐恒诉张玉宁车祸赔偿案,当庭调解无效。 2003年11月,曲乐恒获得了张玉宁先期支付的10万元治疗费用。 2004年3月1日,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本案做出判决,判定张玉宁赔偿曲乐恒263万余元。随后,两人都提出上诉。 2004年11月1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定张玉宁赔偿曲乐恒234万余元。(范宏基) 北京晚报讯 昨天,曲张官司二审判决出台,张玉宁必须在10天内向曲乐恒赔付234万元(一审判决是赔付263万,张玉宁已先行赔付了10万元)。对此,曲乐恒并不满意,他表示仍想上诉。此外,面对未来,曲乐恒表示,他想参加2008年在北京举行的残奥会,但是先得试着自己养活自己。 对终审结果,曲乐恒表示:“我的一些最基本要求都没有得到满足,一些维护我生存的赔偿部分被削减了。我要跟我的律师商量一下,也许会向高级法院再进行申诉。” 谈到张玉宁必须在10天内赔付234万元时,曲乐恒表示:“他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全额赔偿。如果他不遵守法律,那就已经不单单是侵害我的利益的问题了,他也触犯了法律。” 曲乐恒还表示,他对可能出现的困难已经做好准备。他说:“他们家在法庭上说张玉宁只有10万元的年薪,而且还说要在明年退役,所以执行可能有难度。我已经做好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准备。” 谈到未来的生活,曲乐恒给自己定下了两个目标:“第一,我要自己养活自己。第二,在养活自己的基础上,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他说:“我肯定得先维持生活,然后去做我想做的事情。” 随后,记者问他最想做什么事情,曲乐恒想了想说:“也许,我可以做一个残疾人运动员吧?最起码我懂得运动规律,这也许对我有帮助,没准儿我还能参加2008年在北京举行的残奥会。另外,我可能会抽出一些时间来学习,掌握一些技术知识,对我今后谋生也是一种帮助吧。” (范宏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