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转会制度生巨变 俱乐部拥有球员转会“否决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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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12:17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2005年度注册工作会议昨天在香河结束,陕西省足球管理中心此次也派人参加了这次会议,据参加会议的田龙表示,本次会议就中国足球转会制度进行了重大变革,其中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明年转会取消摘牌制度。其次是从明年开始俱乐部将拥有对年满25周岁球员转会的“否决权”。 三大举措改革转会制 据田龙介绍,这次会议对2004年转会规定中的三大条款进行了修改。原规定中,每家俱乐部有5个转会名额,其中3个自由转会名额,另外2个名额的转会通过摘牌完成;而21岁以下球员不占转会名额,不在5个转会名额之内。现在则改为了:从2005年开始,每家俱乐部依然只能有5个转会名额,但全都为自由转会名额,并取消摘牌制度,但是新补充的条款为“21岁以下球员的转会也在五个转会名额之内”,而各俱乐部转出球员则不受限制。 本次会上还规定了2005年转会的具体日期,各中超和中甲俱乐部的申报日期从12月1日开始至29日结束,12月31日足协将公布转会名单;自2005年1月1日开始为自由转会球员办理手续时间,20日截止。另外,从2005年开始外援的数量与上场人数与2004年一致,同为3名外援上场2名。 新规则保护了谁的利益 按照旧的转会规则,各俱乐部凡是满25岁球员都可以申报转会,俱乐部对球员缺乏约束力。但是从2005年开始,俱乐部的利益则得到了充分的保证,任何球员转会都必须得到俱乐部的同意才能转会。 “新规则”也对青少年培养起到了促进作用,21岁以下球员计入五个自由转会名额也让年轻球员的权益得到更大的保障,这样一些后备力量充足的俱乐部可以通过“出售”年轻球员来增加收入,同时也能让俱乐部更注重青少年球员的培养,真正挖掘优秀青少年球员的潜力。记者申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