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晚报:案子结了恩怨难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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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12:07 新闻晚报 |
张玉宁:没什么好说;曲乐恒:准备申诉 昨天上午十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曲乐恒诉张玉宁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张玉宁赔偿曲乐恒医疗费、误工费、残疾人生活费等13项费用共计234万2353元,并于宣判后10日内执行。对于这个审判结果,正在申花基地处于伤势恢复阶段的张玉宁表示,他没有什么好说的,“我将把一切都交给律师处理”。 近段时间,张玉宁因为大腿肌肉拉伤,一直未能出现在申花队的训练场,而是在队医的专门指导下进行恢复性训练。对于自己的这桩官司,张玉宁始终保持沉默,全部推给自己的律师处理。 不过,对于这个案子的终审判决,另外一个当事人曲乐恒却表示,对于结果,他肯定接受不了。法院审判结果出炉后几个小时,曲乐恒和律师进行了接触,随后明确表示:“我马上就要开始着手准备申诉了,因为二审的申诉没有时效,所以不着急。” 曲乐恒认为,自己的一些最基本要求都没有落实。“我认为在二审判决中一些维护我生存的赔偿部分被削减了,在适用法律、生活补助、残疾人用品费和赔礼道歉四个方面,都是我最难以接受的。我跟我的律师再商量一下。” 对于法庭没有支持他提出的“张玉宁必须向我当面道歉”的要求,他表示不能理解。另外,曲乐恒还表达了两点担心。他说:“第一,我非常担心执行的效率。虽然法院判决规定10日内执行,但从调解的过程看,张家多次表示没有能力一次性付清所有赔偿款,所以我想执行起来也是一个艰难的过程。第二,关于未来五年继续治疗的费用。法庭判决是事实发生后再行使法律权利,但到那时候又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感到将来的治疗没有保障。”作者:晚报记者徐明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