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喜梦宝女排服装广告违反规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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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08:50 中国排球 |
体排字[2004]240号 关于福建喜梦宝女子排球俱乐部队服装广告违反联赛《技术手册》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联赛《技术手册》经营和管理部分的第三节认定或专用产品的明确规定:各参赛俱乐部不得与组委会已做出的认定、首选和专用产品赞助企业的权益相冲突。安踏牌服装装备作为联赛组委会授权的联赛专用产品,严禁其它同类产品以任何广告形式出现在本届联赛中。但是福建喜梦宝女子排球俱乐部队在步步高DVD杯全国女子排球联赛第一阶段的比赛中,其服装上发布的“求质体育”与联赛的专用服装赞助商“安踏”属于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品牌。福建喜梦宝女子排球俱乐部队的上述做法,严重违反了联赛《技术手册》的上述规定,侵犯了联赛的专用服装装备赞助企业的权益。为了保护联赛赞助商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 一、福建喜梦宝女子排球俱乐部从即日起立即停止使 用原服装广告“求质体育”。 二、组委会将保留对福建喜梦宝女子排球俱乐部进行处罚的权利。 各有关单位请接此通知后,尤其在联赛接下来的比赛中严格按照组委会决定和联赛《技术手册》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二OO四年十一月十日 主题词:排球中心 联赛 通知(来源:中国排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