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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张官司二审赔偿缩水30万


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02:32 北京晨报

  法院判张玉宁赔234万 曲乐恒对数额不满曲张官司二审赔偿缩水30万

  晨报讯(记者周萧)昨天上午10时,已经持续了一年多的曲张车祸案进行了二审判决。沈阳东陵区法院宣判张玉宁赔偿曲乐恒234.235万元,并于宣判后10日内执行,二审的赔偿数额比一审做出的263万元赔偿金额低了将近30万元。

  在做出一审判决后,张玉宁和曲乐恒双方都不满意。张玉宁的律师认为其中有些项目的赔偿金额过高,而曲乐恒则认为与自己此前提出的赔偿金额有较大出入,因此两家双双上诉。

  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调查中,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成为了双方争论的焦点。据法律专业人士介绍,如果新法规适用于本案,那么二审的赔偿金额将高于263万元,反之赔偿金额将有所减少。

  而在10日的宣判中,法庭以新赔偿法适用范围是2004年5月1日以后新受理的一审案件为由,认为新赔偿法不适用于“曲张官司”,并依据此原则判决,张玉宁赔偿曲乐恒各项费用共计234.235万元。这个金额比一审的判决结果少了近30万元。

  在昨天的二审判决中,曲乐恒和其父母、大姐和二姐夫一同来到法院,而张玉宁家则没有人出席,只有张玉宁的律师来到法院。

  在法院宣读了民事判决书后,曲乐恒的表情显得很平静,但他仍然表示:“对这个赔偿数额,我并不满意。由于我对相关的法律程序还不是很了解,所以还要回去和我的律师研究一下,看看如何向高级法院继续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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