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全民健身条例正式施行 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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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9:24 中国体育报 |
本报讯为促进武汉市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增强公民体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由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11月1日正式施行。 近几年,武汉市非常重视全民健身工作,将其列入政府工作目标,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规划,1996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武汉市体育场所管理办法》,该法规的公布施行, 为市民充分利用体育场所进行健身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据不完全统计,中心城区95%以上的街道都有文体站,6000多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市民健身的群众性体育队伍初步建立。全市共建9个大中型公共体育场馆、50个健身苑,容纳50人以上的晨晚练点1979个,全民健身路径676条,目前每天约有70万市民进行各式各样的健身活动。为了进一步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较为全面的法规,使这项工作具备制度化、规范化和一定的强制性。11月1日,武汉市在桥口区韩家墩街天顺园社区举行了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颁布施行大会,市人大副主任胡国璋指出,今后我们要依据这份全民健身条例作指导,把全市人民的健康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缪晖邹丽)(来源:中国体育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