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赔偿法能否成为尚方宝剑 曲张官司等待判决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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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09:17 新华网 |
新华社沈阳10月26日体育专电(记者李铮)张玉宁到底要赔给曲乐恒多少钱?对于这个问题,从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是否适用于“曲张官司”成为了左右最终结果的关键。 在“曲张官司”二审的法庭调解中,从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是否适用于本案成为了双方争论的焦点。司法解释的第三十六条规定:“本解释 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2004年5月1日后新受理的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的规定。已经做出生效裁判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的规定。”按照曲乐恒辩护律师的观点,由于曲乐恒的案子现在仍处于二审审理阶段,不属于生效判决,因此新法规适合本案;而张玉宁的辩护律师刘宏则强调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法中有“从2004年5月1日后新受理的一审案件”这一限制,由此判断,这一司法解释并不适合本案。 从目前的情况看,法院能否依据这个最新人身赔偿司法解释来判决此案,对双方都很重要。它将决定赔偿金是否高于或低于一审的263万元人民币,还包括法院支不支持曲乐恒提出的增加今后护理费和治疗费等关键赔偿条款。因此,双方律师就此辩护时异常激烈。 25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未对此表态,双方还要等待法院的通知。(来源:中国体育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