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中超改革势在必行 --一名博士生球迷万言书(上)


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17:09 中国足球报

  中国足球协会又遇多事之秋——国安罢赛、国足失利、实德“造反”、媒体轮攻……中国足球事业的发展面临10多年职业化改革以来最严峻的挑战,中国足球协会也陷入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处于四面楚歌之境地。

  如何看待这场危机的发生,如何摆脱目前的险境,直接关系到中国足球事业发展的前途和命运。笔者在此就中国足球危机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及进一步深化中国足球管理体制改 革的一些主要问题与大家共同在学术理论层面上进行探讨,以期为下一步深化足球改革提供有益思路。

  一、中国足球协会作为管理中国(大陆境内)足球事务的最高权力机构,其地位和权威是“与生俱来”的,是有法理基础的,是不容置疑和动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8月29日)第4章“竞技体育”第31条“国家对体育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中明确载明:“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第5章“体育社会团体”第40条明确载明:“全国性的单项体育协会管理该项运动的普及与提高工作,代表中国参加相应的国际单项体育组织。”

  同时,国际足联(FIFA)章程(中国足球协会注册转会工作手册,中国足球协会内部发行2002年9月)第一章“名称、组成、总部”第1条“名称和组成”第1款载明:国际足联是依据瑞士民法第60条成立的非营利的具有法人资格协会组织。(瑞士民法第60条规定:政治、宗教、科学、艺术、慈善、娱乐及其他任何非营利性协会只要在其章程中写明成立协会的意愿即可获法人资格。)并在第1条2、3款中规定:国际足联的会员协会为隶属国际足联的各国家或地区协会。会员协会必须是国际足联认定的该国家的最高足球管理机构;每个国家或地区只有也只能有一个会员协会。

  亚足联(AFC)章程(出处同国际足联章程)第三条“会籍”第1、2款规定:凡隶属于国际足联会员协会的亚洲各国家或地区协会均可申请亚足联会籍;每个国家或地区只允许有一个会员协会。在第四条“会员协会的职责”第4、5款规定:彼此承认对方为其各自国家或地区的唯一的足球管理组织;未经国际足联、亚足联同意,不得擅自成立国家或地区协会与联合会。

  我国与英国由于历史原因各有四个国际足联承认的会员协会(我国为:中国足球协会、中国台北足球协会、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足球总会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足球总会;英国为:英格兰足球总会、苏格兰足球协会、威尔士足球协会和北爱尔兰足球协会)。新中国成立后,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于1952年6月14日成为国际足联正式会员,1974年9月14日中国足球协会正式成为亚足联会员。

  从此,中国足球协会每年按章程向国际足联、亚足联交纳会费,按章程接受国际足联、亚足联的指导和管理,始终是国际足联、亚足联承认的在中国大陆境内唯一管理足球事务的最高机构。

  国际足联和亚足联章程规定,每一个国家或地区只能有一个会员协会,即在该国或该地区足球管理上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并且承认这个会员协会为该国家或地区足球最高管理机构,即绝对的权威性。同时,中国足球协会是在我国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组织。

  无论从我国法律或是国际足联、亚足联章程,中国足球协会都是中国大陆境内具有法理基础的最高足球管理机构,其在大陆境内的对足球事务管理的权威和地位由我国法律及国际足联和亚足联的章程依法赋予。所以,中国足球协会在中国大陆境内足球市场和产业系统管理上具有法定的最高权力,其权威不容置疑,其地位不可动摇。按照我国法律及国际足联和亚足联章程规定,中国大陆不可能再出现第二个管理足球的机构,所以中国足球协会在中国大陆的足球市场和产业系统管理上具有法定的垄断地位。

  前一时期甚至一直到现在,中国足球协会遇到的危机是我国足球事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是正常的,应用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办法去解决,既不能因为我国足球事业改革出现了问题就否定中国足球协会对中国大陆境内足球事务的组织、管理和领导,同时,中国足球协会也不能因为自己拥有管理中国大陆境内足球事务的最高权威和地位,而无视问题的存在,拒绝或延缓进一步深化中国足球改革,这都必定会给中国足球事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伤害。

  二、进一步深化中国足球管理体制改革,是足球职业化和市场化发展内在逻辑的必然要求中国足球目前出现的诸多问题,主要不是中国足球协会管理机构中某个人或某些人工作不力的问题。中国足球协会的大多数管理人员,工作都是非常努力、非常敬业,也是工作能力很强的一群人,他们与所有足球业内人士一样从主观愿望上都是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把中国足球事业搞上去,摆脱中国足球落后的面貌,但是,个人或群体的努力,都不能弥补现行足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所带来的先天缺陷。目前中国足球的主要矛盾是足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已不适应或不能满足足球职业和市场化进一步改革和发展的客观要求,按马克思主义原理就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矛盾运动关系。

  应该说,1992年开始的足球职业化改革基于两大因素——一是当时随着国家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发生深刻变化,邓小平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国各行业掀起了市场化改革的浪潮。这是当时足球改革的外部环境;二是1992年初国奥队兵败吉隆坡被淘汰出奥运会预选赛,中国足球的落后面貌引发全社会足球改革的强烈要求,这是当时足球改革的内部环境。因此,在时任国务委员李铁映同志及时任国家体委主任伍绍祖等同志的关心和支持下,中国足球职业化改革得已实施。

  应该说,当时我国足球从计划模式到市场模式都是被动、突变的过程,因此,这场突变式的足球改革很难从观念上立即彻底摆脱计划经济的惯性,在管理体制上依然留有计划经济的痕迹,在管理方式上承续了计划经济时代命令式、管制式和操纵性的基因。足球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这种先天缺陷,一是被改革初期足球进入市场后释放出的勃勃生机及初期繁荣所掩盖,二是由于改革初期足球市场还远不成熟,足球市场主体还未真正形成,我国足球职业和市场化发展还未能在市场经济的内在逻辑中自由展开,使主要矛盾的对立有了缓和、回旋的空间。

  随着我国足球改革的不断发展,职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足球市场通过十年的培育已逐渐成熟,市场主体、特别是职业俱乐部,通过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改造,已成为真正的我国足球市场主体。

  正是这两个市场经济最根本因素的逐渐成熟,一方面使得足球市场主体自主意识的不断增强,客观上要求通过自主管理,通过足球行业内制定行规或合约,进行同行业集体的自我约束,减少和制止行业内部的恶习性竞争,来保证业内正常的足球秩序和管理秩序。另一方面,也要求足球管理体制改革与之相适应,而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对滞后,使得中国足球改革主要矛盾被激化,这成为中国足球改革发展历史进程中的逻辑必然。

  10年后的今天,我国足球市场的培育逐渐成熟,市场主体、特别是职业俱乐部通过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改造,已成为真正的我国足球市场主体。目前进一步深化足球改革的动力首先来自足球市场中主体(个人及其群体)的独立经济利益,而不是改革之初高层领导和足球业内有识之士的意志。足球市场主体在自主地参与足球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必然逐渐把自己对经济利益的关心进一步发展到对中国足球改革的关注,必然自觉地把自身利益和命运与中国足球改革进程紧密相联系,从而要求参与到中国足球改革发展的决策过程中去。

  这就客观要求中国足球协会必须真正成为足球市场各利益主体的总代表和代言人,通过中国足球协会的协调、组织和管理,充分体现和保证足球市场内各利益主体和中国足球整体发展的共同利益,而不是像目前——中国足球协会既拥有足球市场垄断权威,又与处在弱势地位的其它足球市场各利益主体共同在足球市场内竞争;既是足球市场的管理者,又是足球市场参与者、经营者和竞争者。这正是由于足球管理体制改革的严重滞后,导致职能、管理方式的“越位”、“错位”、“缺位”和“失位”,使得足球市场各利益主体的正当的利益诉求没有足够多的渠道和方式在本该代表他们利益的中国足球协会得到应有的体现、尊重和认同,势必造成足球改革中主要矛盾的激化。(来源:中国足球报)



 

评论】【体育沙龙】【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 【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中超俱乐部酝酿大变革
中国国际通讯技术展
北京新交法听证报告
南方周末内地创富榜
2004珠海国际航空展
凤凰卫视中华环姐大赛
高峰那英情感风波
狼的诱惑-终结版连载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马拉松网友精彩集锦
石景山区招聘新队员
组建属于你们的团队
免费主页空间送给你
同城约战天天特别约会

秀出你自己获酷炫积分

约战论坛等你发表大作

免费申请最酷球队主页
NIKE十月新品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