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并未侵犯名人隐私权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1:05 辽沈晚报 |
10月18日下午,冯小刚在新闻发布会现场与《明星》周刊记者发生了冲突。该周刊随后就此事发表了声明。 声明称,该报9月2日制作的“明星地图”的专题报道,对北京部分明星居住的楼盘,围绕楼盘的价格、物业、环境等方面进行了整理,并未刊登明星详细的家庭住址。如果报道确实给冯小刚的生活带来了不便,他们表示歉意。两位与“明星地图”专题新闻毫无关系的 记者,却无端当众遭受辱骂,他们将保留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可能。那么,《明星》周刊的报道是否侵犯了冯小刚的隐私权?冯小刚当众扬言“抽人”是否侵权?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些法律专家。 “我认为《明星》周刊没有侵犯名人的隐私权。”中国人民大学法律学院叶林教授说,因为仅把明星的住所标示在北京地图上,而不是具体哪个楼牌号码,不构成侵权。 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浦志强律师认为,明星的隐私权是非常有限的。如果一个人想知道明星的住址,不一定要通过媒体,还有其他很多渠道。如果《明星》周刊就此发表的声明属实,并未刊登明星详细住址,就不构成侵犯冯小刚的隐私权。然而,冯小刚当众辱骂记者是侵犯了记者的人格权。 北京东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任秀玲认为,名人的隐私权范围要比公众小得多。因为一个人成为名人后得到很多其他社会效益。“根据报道,该媒体没有公布冯小刚等名人的具体家庭地址,因此不侵犯其隐私权。另外,从法律意义上看,冯小刚的话也没有侵犯记者的权利,但有道德层面上的问题。在那样的场合,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说那样的话不太合适。” 萧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