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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协议 引发各方争论


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09:25 城市快报

  北京马拉松选手猝死事件后续报道宋昱

  运动学专家:运动是一柄双刃剑,适度有益,过度有害。

  律师:组委会存在难以推卸的责任,此声明不受法律保护。

  死者家属:拒绝在院方要求的尸检报告上签字。

  北京交大学生刘红斌在北京马拉松赛上猝死事件发生后,无论是学校,还是田协,都把责任的焦点集中在刘红斌在赛前签订的“2004年首都高校马拉松挑战赛报名表及健康声明”上,即参赛运动员参赛声明。这个声明到底具有不具有法律效力,成了这个事件的焦点。

  在运动员报名参加本届马拉松赛前,都会得到组委会发给每位选手的一份声明。这份声明包括参赛者的姓名、性别、所在学校等个人资料,还有参赛项目、报名时间等。在最后的签名者声明中,有“我自愿参加”、“我的身体健康状况经区、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完全符合参加这次比赛的要求,并已为参加这次比赛加入了保险”、“比赛中如果发生任何伤亡事故均由本人负责……不得以此为由提出索赔要求”等字样。组委会认为既然参赛者自己签署了这样一份声明,那么他在比赛中出现任何意外都与大赛组织者无关,而且国际上很多大型马拉松比赛前也根本没有对参赛者进行体检,只要参赛者赛前声明自己是健康的就可以了。组委会的做法都是按照国际惯例来进行的。

  为了确定死者的确切死因,最好的方法就是进行尸检。但是由于死者的家属希望按照当地习俗,让孩子完完整整地下葬,不同意解剖尸体。

  而在记者咨询一些法律的专家则表示:“赛事组委会在这起意外事件上存在难以推卸的责任。他们认为从法律的条例上来讲,在选手报名参加比赛之前,组委会必须有一个告知行为,告诉选手应该注意的事项和何种身体疾病不能参加比赛。另外,组委会还必须对体检表进行严格审查。对于赛前签订的那份协议,律师们表示这份声明不受法律保护,就像某些企业和员工签订的伤残意外声明一样,在法律上,属于无效条款。就算是参赛者填写该表是个人行为的话,组织者也有监督不力的责任。见习记者宋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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