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主场遗留后遗症 套票纠纷案甘肃天马一审败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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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2:17 新闻晨报 |
据新华社兰州10月18日体育专电10月18日,甘肃3名球迷与天马俱乐部之间的套票纠纷案有了初步结果,兰州市七里河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甘肃天马俱乐部败诉,天马俱乐部退还球迷预购套票费并赔偿损失4500余元。 2003年9月,在甘肃呆了4年之久并拥有了一大批忠实本土球迷的天马队因种种原因转场宁波,2004年初,天马再次转场广东东莞。 而转场却给天马留下了“后遗症”:因为转场后对俱乐部会员和已购买套票球迷的退款和补偿不及时,天马足球队球迷、甘肃球迷自发组织的红沙球迷协会负责人马斌、徐春、吴照福3人于今年3月份正式对其提起法律诉讼。 马斌介绍说,2003年9月,甘肃天马在兰州一年13场的主场比赛只踢了一半就转场宁波,使购买了套票的球迷无法再继续观看比赛。马斌介绍,他们在天马转场之后即开始了同俱乐部的接触,要求向会员球迷和购买套票的球迷退款,从去年9月份到2004年3月,他们已经同俱乐部进行了不下十次的接触,但都被俱乐部以种种借口将处理问题的时间推后。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他们才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2004年3月12日,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三名球迷对天马足球俱乐部的起诉。 三名球迷及其代理律师认为:天马的转场行为是违约行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而天马俱乐部认为,天马的转场确实给长期支持球队的兰州球迷带来了损失,对于球迷所购买的套票,将根据情况依法退款,但天马俱乐部坚持认为,双方是情感纠纷而不是套票纠纷。 法院认为,原告买了票后,双方就确定了文化体育消费合同关系,而天马中途转场事先没有告知球迷,存在欺诈行为,应当承担责任。经法院判决,天马俱乐部退还球迷套票费5352.31元,并赔偿球迷损失4587.69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