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镇压“革命”亮两把杀手锏:实德方案不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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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16:40 深圳晚报 |
面对大连实德等俱乐部“揭竿而起”——足协亮出两把“杀手锏” 称其“革命”违反了国际足联章程和中国体育法 由大连实德牵头的“中超革命方案”昨晚正式出台,业内称“一场中国足球的真正革命由此拉开大幕”。对此,中国足协马上有了积极的回应,并提出了质疑。 中国足协中超联赛秘书长郎效农昨晚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在国际足联的章程中,第十八条提到了各级联赛和其他俱乐部组织的地位问题,第1款指出各级联赛或任何其他俱乐部组织必须经会员协会承认并隶属于协会。协会的章程应明确这些组织的权力范围、权利和义务。这些组织的章程和规程必须报经协会批准。第2款,各会员协会应确保所属俱乐部就任何同会员资格有关的事务的决定权,不受外部机构影响且不论其采取何种法人结构。在任何情况下只要比赛的完整和竞争性受到威胁,会员协会都应确保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包括控股公司和子公司)不得同时控制一家以上的俱乐部。 同时,郎效农还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第三十一条国家对体育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管理或者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组织管理。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地方综合性运动会和地方单项体育竞赛的管理办法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郎效农称,只要研究一下国际足联章程和中国体育法的相应条款,对于大连实德提出的“方案”是否合法就一清二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