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足协处罚不合法 随意规定结论无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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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0月16日10:13 城市快报 |
北京国安俱乐部首席律师王玉梅与杨祖武一起出席新闻发布会李航 在北京国安俱乐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杨祖武为求公平、公正,借助于司法帮助。 昨天下午,国安俱乐部就请来了法律专家,从法律的角度对足协的处罚予以了回应 。北京国安俱乐部首席律师王玉梅与杨祖武一起出席了昨天下午的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发布会的一开始,王律师就表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足协对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的处罚决定是不合法的,不应该具有法律效力”。 王律师表示,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新法优于旧法,特殊法优于普通法”。而在今年足协颁布的《2004年中超联赛规程》中,第17条第2款第5项明确规定“(比赛弃权应由)中超委员会向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提交报告,由纪律委员会做出进一步处理”,根据此项条款,应该首先要召开中超委员会会议,而不应该是由足协单方面的对现代队罢赛的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罚。鉴于足协绕开了中超委员会的行为,国安俱乐部认为,这是一种知法犯法的举动,“相关规定本身就是由足协制定并发布的,而他现在却不按照他自己的规定行事,而是随意践踏相关规定,这种做法显然是错误的,而由错误的做法得出的结论显然也是错误的”。记者李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