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遭遗弃要求抚养费 3岁男童状告高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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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06:55 重庆晚报 |
本报北京电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昨日受理了一名3岁男童状告前足球运动员高峰要求支付抚育费案。 这名3岁男童的母亲日前请代理人到法院递交了一份起诉状,状告前足球运动员高峰,称这名3岁男童是高峰的非婚生子,但高峰从未尽过父亲的责任,现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3岁男童支付抚育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共计67万多元。 根据诉状的阐述,3岁男童的母亲王女士与高峰在2000年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双方关系逐渐密切,发展为恋爱关系,后同居。在同居期间王女士怀有身孕。王女士怀孕后,曾多次与高峰商量今后的生活,但是高峰不是不接电话就是以各种借口推脱。3岁男童于2001年3月29日出生后,被告高峰从未看望过这名男童。王女士本打算独自把这名男童抚养长大,但高峰在媒体上公开否认与这名男童的关系,极大地伤害了原告母子的感情。 (京 友)网络编辑:翁正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