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副处明目张胆诈骗千万(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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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10:56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顺藤摸瓜挖出诈骗千万元大案 今年6月2日,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接到江苏江都建设工程公司的报案,称去年7月,时任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后勤管理中心副处级调研员的刘兴亚,采用欺骗手段,以发包人民银行在临潼的培训中心楼项目为诱饵,诈骗了他们公司“工程保险金”200万元。 接到报案后,支队领导高度重视,支队长胡伟田、副支队长朱建欣亲自部署一大队联合三大队组成专案组,并立案展开调查。经过20余天的艰苦奋战,终于掌握了刘兴亚的大量作案证据,于是将其依法传唤。在事实面前,刘兴亚交代了他从2000年初至今年4月,虚构工程项目,以欺骗手段诈骗我市和外地15家建筑企业1000万余元的事实。 谁交“保证金”工程就给谁 经查,现年60岁的刘兴亚曾任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后勤管理中心副处级调研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后勤管理中心副处级调研员。去年7月份,刘兴亚把没有被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后勤中心批准,也未上报人行西安分行领导,只是作为建筑意向的“培训中心楼工程总体规划效果图”放在自己办公室,并用此图四处联系建筑公司,进行诈骗活动。 对前来谈项目的建筑公司,刘兴亚用这个根本就不存在的工程项目欺骗对方,谎称其总造价1.4亿元,楼高23层,总面积2.56万平方米。刘自称领导已经同意,谁交了“工程保证金”,工程就交给谁施工。 由于刘兴亚在银行的特殊身份,并且刘公然在办公室“谈工程”,使这些建筑单位信以为真。为了揽到规模如此之大的“项目工程”,这些建筑公司不得不按照刘兴亚提出的条件,筹借了少则二三十万,多则一二百万的现金,给刘兴亚作为所谓的“工程保证金”。刘将这些巨额现金据为己有。 作废公章欺骗建筑企业 与此同时,刘兴亚还谎称自己是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处长,主管基建,正负责位于科技路的一栋人行办公楼和3栋住宅楼建设。他以上述同样手法,并伙同其他两名犯罪嫌疑人,诈骗了西安7家建筑公司共64万元。 刘收到钱后,均给对方的收据上盖上“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基建办公室”的专用章。实际上,科技路的人行建筑工程并非刘兴亚所负责,而他所盖的公章也早在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被撤销,并成立西安分行之时就已无效。但由于未及时将该公章收回,留在了刘兴亚的手中,这为他作案提供了可乘之机。 胆大妄为令民警震惊 令人不可理解的是,民警在接到报案,找刘兴亚谈话之后,刘还继续收取了诈骗来的最后一笔现金25万元。刘兴亚如此胆大妄为地诈骗巨款,而且不顾后果,在办公室公然收取诈骗来的现金,令有多年办案经验的民警也感到震惊。 目前,除少部分赃款被追回外,其余赃款正在追缴中。文/记者张小乙实习生马亚妮侯婷娟图/见习记者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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