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球员合同案例颇多 惹麻烦篮协酝酿统一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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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14:44 世界体育周报 | |||||||||
纠纷之一:球员签约竟然不体检 2002-2003赛季,上海东方俱乐部在开赛前以不菲的价格签下了马健,但随着联赛的进行,东方俱乐部发现马健是“老病旧伤”缠身,根本不复当年之勇。俱乐部觉得马健有意隐瞒“伤情”,钱花得太冤,遂要求解除合同;乐得养伤的马健则表示,解除合同可以,但要支付违约金。签约前居然不对球员进行细致的身体检查的东方俱乐部只能吃了个哑巴亏。
2003—2004赛季,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曾签下一个名叫坎普的外援,当时签订合同时,由于该俱乐部有关负责人签字之前没能明确读懂由坎普方面起草的英文合同,忽略了合同中对于俱乐部利益影响甚大的一条细则,即俱乐部一旦中途与坎普解除合同,前者将付给坎普全年薪金。这枚犹如埋在地下随时易被引爆的“炸弹”在日后确实炸向了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坎普由于表现欠佳,中途被俱乐部解聘,其经纪人手握当初的工作合同声称要告新疆广汇俱乐部,此事让刚刚换了负责人的广汇俱乐部愁眉不展。纠纷之三:闹纠纷还要查笔迹 一名曾跟奥神俱乐部签订过工作合同且合同尚未解除的球员,后跑到沈部男篮去打球并签订合同。奥神俱乐部知道此事后,找到篮管中心“击鼓鸣冤”。篮管中心为此举行听证会,并请专家鉴定两份合同上签字的笔迹,得出的结论是两份合同上的笔迹确是该球员一人所签。这件曾在当时引起一定关注的劳资纠纷案,最终以沈部付给奥神俱乐部一定金额的补偿、该球员继续留在沈部效力而告终。纠纷之四:两份合同不一样 2003—2004赛季,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先后引进了原北京首钢的柳勇和原北京奥神的王胜,当初俱乐部到篮管中心注册时是按要求签订了两年的长期转会合同,而实际上俱乐部与两人分别签订了一年的临时转会合同。如今一个赛季过去,两人均表示想转投他队,且新疆队新赛季的热身训练二人均未参加,但是依照在篮管中心备案的记录,他俩目前还是广汇俱乐部的人,没得到现属俱乐部的同意,他俩无法到其他球队打球。而一旦两人去意已决,其间给广汇俱乐部造成的损失也只好由俱乐部自己承担。(来源:篮球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