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重奖”奥运英雄 金牌得主个人奖励3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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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9月05日08:12 大连日报 | |||||||||
本报沈阳电(特约记者宏波)在3日下午的表彰会上,辽宁省政府宣布了对辽宁奥运健儿的奖励方式———金牌得主个人奖励30万人民币!这也是辽宁省历史上对奥运会冠军奖金最高的一次。对于辽宁奥运健儿在雅典奥运会上取得4金1银4铜的成绩,辽宁省政府肯定了健儿们的努力,他们希望用这种奖励机制刺激后来者努力奋斗,更上层楼。除了冠军奖励30万之外,亚军的奖金为15万元,季军10万元,第四名5万元,五、六、七、八名依次递减为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而对相应各个项目前八名获得者的教练奖励和运动员相同。
此外,辽宁省政府授予王义夫、王楠辽宁省特等劳动模范称号;授予张宁、杨昊、刘亚男、张越红辽宁省劳动模范称号;辽宁省总工会授予李卓、高娥、秦东亚、孙福明、郭跃五一劳动奖章;辽宁省团省委授予王楠等25名运动员辽宁青年五四奖章;辽宁省妇联授予王楠等21人三八红旗手称号。最后,省委书记闻世震代表省委省政府祝贺辽宁健儿在雅典奥运会中取得如此优异的成绩,并且对2008年提出希望,期待辽宁省运动员能在北京再创佳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