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转会市场“拍案惊奇” 各种缺陷弊病此起彼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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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7:19 三秦都市报 | |||||||||
9年的CBA联赛在很多方面确实有不少进步或者说“改良”,但惟独在球员转会方面没有多少“跟进”,致使CBA转会市场随着其它方面的“新生事物”的增加,笑话越闹越多、越闹越“离奇”…… 奇闻一:买来以后发现是“废人”
2003-2004赛季,上海东方俱乐部在赛季开始前以不菲的价格签下了马健,但随着联赛的进行,东方俱乐部发现马健是“老病旧伤”缠身,根本不复当年之勇。俱乐部觉得马健有意隐瞒“伤情”,钱花得太冤,遂要求解除合同,乐得养伤的马健表示解除合同可以啊,但拿违约金来。签约前居然不对球员进行细致的身体检查的东方俱乐部只能吃了这个哑巴亏。 奇闻二:不懂英文就敢签合同 2003—2004赛季,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曾签下一个名叫坎普的外援,当时签订合同时,由于该俱乐部有关负责人签字之前没能明确读懂由坎普方面起草的英文合同,忽略了合同中对于俱乐部利益影响甚大的一条细则,即俱乐部一旦中途与坎普解除合同,前者将付给坎普全年薪金。这枚犹如埋在地下随时易被引爆的“炸弹”在日后确实炸向了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坎普由于表现欠佳,中途被俱乐部解聘,其经纪人手握当初的工作合同声称要告新疆广汇俱乐部,此事让刚刚换了负责人的广汇俱乐部愁眉不展。 奇闻三:闹纠纷还要查笔迹 一名曾跟奥神俱乐部签订过工作合同且合同尚未解除的球员,后跑到沈部男篮去打球并签订合同。奥神俱乐部知道此事后,找到篮管中心“击鼓鸣冤”。篮管中心为此举行听证会,并请专家鉴定两份合上签字的笔迹,得出的结论是两份合同上的笔迹确是该球员一人所签。这件曾在当时引起一定关注的劳资纠纷案,最终以沈部付给奥神俱乐部一定金额的补偿、该球员继续留在沈部效力而告终。 奇闻四:两份合同不一样 2003—2004赛季,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先后引进了原北京首钢的柳勇和原北京奥神的王胜,当初俱乐部到篮管中心注册时是按要求签订了两年的长期转会合同,而实际上俱乐部与两人分别签订了一年的临时转会合同。如今一个赛季过去,两人均表示想转投他队,且新疆队新赛季的热身训练二人均未参加,但是依照在篮管中心备案的记录,他俩目前还是广汇俱乐部的人,没得到现属俱乐部的同意,他俩无法到其他球队打球。 点评:其实诸如此类的奇闻案例在已经9年了的CBA并不少见,例如东盛俱乐部的“拉苏卷款逃跑案”等等,虽然有的是转会制度的问题,有的是俱乐部在合同签订上尚不完善,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我们的转会机制以及对已经十分商业化的合同的签订仍存在着较大的理念上的问题。 本报首席记者 刘志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