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烟草主席涉洗黑钱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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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9:30 南方都市报 | |||||||||
南洋烟草主席涉洗黑钱被起诉 有关款项合计达5030万港元,前天下午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本报讯香港消息 香港廉政公署23日立案起诉包括南洋兄弟烟草有限公司主席陆大镛在内的4名人士,控告他们涉嫌清洗怀疑从走私香烟及贪污活动中赚取得来的5000多万港元。
被告为陆大镛,57岁,为南洋兄弟烟草有限公司主席;高洁,35岁,恒骏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陈继新,36岁,“恒骏”营业经理及林建丁,38岁,“恒骏”前任董事。各被告暂同被控一项串谋洗黑钱罪名,于前天上午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控罪指4名被告涉嫌于去年12月至今年2月期间,串谋处理多笔款项,并知道该等款项是从可公诉的罪行中获得的。 香港廉署调查显示,有关款项合共5030万港元,估计是从贪污及走私香烟到内地所赚取的收益。香港廉署在今年2月调查一宗贪污案件时拘捕各被告。 图: 南洋兄弟烟草主席陆大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