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亚平)全国最大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昨日下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开庭审理。据悉,被告单位协尔公司、被告人贾锐胜等10人涉及非法出售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猕猴3000多只。由于案情严重,今日上午,法院将继续审理此案。
该案原定于昨日上午开庭,但由于被告单位协尔公司的诉讼代表缺席,庭审被推迟至
下午3时开始。在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协尔动物保健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下称协尔公司)非法收购猕猴1587只;被告人贾锐胜捕前系协尔公司原总经理。贾锐胜在承包协同公司(北京协同实验动物技术服务公司)期间非法运输猕猴111只,伙同他人非法收购猕猴532只;被告人苏洪标非法运输猕猴1253只,非法出售猕猴1513只;被告人王玉见非法运输猕猴971只,非法出售猕猴1360只;被告人贾文飞非法运输猕猴834只,非法出售猕猴1163只;被告人马怀山非法运输猕猴361只,非法出售猕猴621只;被告人苏贺法非法收购猕猴19只,非法运输猕猴184只,非法出售猕猴444只;被告人白福才非法收购猕猴78只,非法出售猕猴72只;被告人孙克峰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猕猴19只;被告人田立超非法收购、运输猕猴2只。被告人周惠云从2002年10月至2003年3月周伙同贾锐胜,未经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在广东省从化市向苏洪标、马怀山非法收购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猕猴392只。
公诉机关认为,以上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目无国法,长期相互勾结,结伙犯罪,其行为已分别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