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亵渎夏令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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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14:01 扬子晚报 | |||||||||
看了连云港教育局教育国际交流中心发放的“2004年全国海陆空三军军事夏令营”的宣传单,我们不能不惊叹其“绝妙的创意”;听了孩子们对这个夏 令营的投诉,我们又不能不惊愕其荒唐的遭遇;而采访了有关部门后,我们更不能不惊骇这个夏令营的组织者拉大旗做虎皮的斗胆了。
夏令营,顾名思义就是夏季里供青少年集体活动并休闲,也是一个带有浓厚公益色彩的组织活动形式,因此它的纯洁与无暇、它的健康和美丽,很少有人亵渎,也很少有人怀疑过。许许多多善良的家长和天真的孩子,一直把参加夏令营活动当做令人向往的人生经历,不曾、不愿、不会甚至不敢想象这里也会有欺诈、有以算计与盘剥为特征的暗箱操作。 诚然,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一般社会活动的组织者尤其是商家,不能不考虑活动的成本和利润,孩子们的钱也被公认是最好赚的钱。但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个“道”就是规矩,就是法律。共青团中央少年部等部门的同志说得好:“共青团中央是不会参与这类商业活动的。”作为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则更应该对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社会活动进行有效的规范,其学校自身也应服从规范的制约,在教育产业化的过程中,绝不可将学生也当作“产业”,糊里糊涂地拿来让商家去“开发”。而商家盗用他人名义,特别是盗用群众团体和部队的名义进行商业操作,从中获取利益,无疑已触犯法律了。见利忘义,其害也大;肆意践踏少年夏令营这样“一片净土”,其不良影响更是深远。 入夏以来,各种名目的“夏令营”活动一直让家长和孩子们目不暇接,它们既为青少年提供了参与各种社会活动的空间,也为商家提供了绝好的商机。需要指出的是,抓住商机的本质含义绝不是蓄意投机。孩子们的钱也不是不能赚的,但操作必须中规中矩,赢利只能合理合法。要知道,孩子们的眼里也是揉不进沙的!刘孝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