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税局原局长肖占武因受贿昨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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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05:2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据新华社呼和浩特7月21日电21日下午,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原局长肖占武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公开宣判,被告人肖占武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庭查明,1995年至2002年,肖占武在担任内蒙古国税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女儿肖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453.1万元、美元3.
法庭判决,被告人肖占武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本案中包括肖占武女儿、女婿在内的6名被告人,分别因犯受贿罪、行贿罪及窝藏、转移赃物罪,被判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