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夺牌奖金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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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06:41 深圳商报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20日,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中国体育代表团副团长李富荣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对在本届雅典奥运会上夺取奖牌的运动员,国家体育总局有可能提高奖金数额。 李富荣表示,对获奖运动员的奖励,本届雅典奥运会将基本按照悉尼奥运会的模式,但可能会有“适当提高”。他说:“不过奖金的提高还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要向国务院报
上届悉尼奥运会时,国家体育总局对金、银、铜牌选手的奖励标准分别是人民币15万、8万和5万。 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后,每位金牌得主从当时的国家体委那里得到6000元人民币的奖金,4年后,这个数字涨到了1.5万;巴塞罗那奥运会,国家体委给金、银、铜牌运动员的奖金是:8万、5万和3万元。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也维持这一标准。但悉尼奥运会时一枚金牌奖就从8万涨到了15万。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