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车位物业与业主起纷争 律师认为小区资产使用权归业主(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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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10:29 石家庄日报 | |||||||||||||
昨日,记者来到银宏小区,一进大门,就看到小区楼前楼后都已经标出了车位,而且每个车位还都上了锁,租出去的车位还贴有一标签“此车位已出租”。车位里停的车寥寥无几,而小区路上停了不少车辆。 一位车主介绍,物业在规划车位前没有跟业主商量,更没有经业主同意。他认为,楼前楼后的土地业主已经买下了,物业没有权利把业主买下的地方再出租给业主。所以大家不同意租车位,就把车都停在路上。 银宏小区物业耿经理认为,小区内私家车越来越多,存在乱停乱放的情况,出租车位一方面想弥补亏损,更主要的是规范小区的管理。他们小区都是福利分房,买房花费单位占大头,所以楼前楼后,物业可以进行安排。 河北九歌律师事务所的张玉柱律师认为,房屋既然已经卖给业主了,那么小区内的配套设施、房屋、土地的使用权都归业主所有。物业是业主请来管理小区的,它没有权利对小区的资产进行支配。物业在做出某项措施之前,首先必须征得业主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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